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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秘书工作标准

发布日期:2018-12-10 浏览次数:2871

       教学秘书是部主任、业务副主任教学管理工作的助手,行政上由部主任、分管副主任领导,并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。教学秘书应选择工作责任心强、熟悉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担任。

      教学秘书的职责如下:

       (一)教务管理工作
       1.将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分发给各教研室,按时收集任课教师填写好的各门课程教学安排表,交主管主任审定后汇总、调整、平衡各班级各课程的周学时,一并交教务处。
       2.协助教务处编制课程表。汇编本部课程总表。准时将正式课程表发至任课教师和学生班级。
       3.收集各门课程的教学计划,并按时上交教务处。协助有关领导定期检查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。
       4.办理课程调整、变动后的记载工作,根据教务处的停调课通知及时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。
       5.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,检查考试纪律,汇总考场情况登记表,并上报教务处。
       6.统计、汇总本部教师听课情况。
       7.做好教师教学档案材料的收集和保存工作。
       8.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好教学检查,协助系主任在学期末总结通报教师教学工作量、教学总结等。
       9.协助主管领导广泛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,协助做好教学评估工作。
       (二) 成绩管理工作
       1.每学期上课前应将课程表、评学日志等教学必备品送交任课教师。
       2.在课程考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齐各门课程的成绩,将成绩登记表上交相关部门。
       3.做好学生学习成绩登记工作和考试舞弊、违纪学生处理后的学籍记载工作。
       (三) 其它
       1.发放、领取、转达、上报、保存学校及部有关文件、会议通知、表格等。
       2.完成其它与教学管理有关的工作。
       3.处理和填写教学管理有关的报表。
       4.按时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业务活动。
       5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